<原載自香港畢解《市井讀經 》/陳榆>
「夜間,上帝到亞蘭人拉班那裡,在夢中對他說:你要小心,不可與雅各說好說歹。」(創三十一:24)
當你功高蓋主,你面對的可能跟雅各沒有兩樣。同事妒忌你,老板開始對你不信任,還做了一切小動作,讓你明白他才是真正的老闆。雅各的二十年不易過,對很多香港人來說,二十年可以說是長工了。然而,雅各在這二十年一直靠著「神不容(拉班)害我。」(三十一:7)的信心一撐就撐了二十年。有時候,我會問:「若果神不容拉班害雅各,為什麼又會讓拉班欺騙雅各,讓自己的大女兒先給雅各?」
或許,我們看「害」定義是很相對的,對於我作為男人的角度看,給我一個不喜歡的女人已經是一種「加害」。不過,對於雅各來說,「雅各就為拉結服事了七年;他因為深愛拉結,就看這七年如同幾天。」(創二十九:20) 雅各不看那些騙局為害,因為甘心的不會這樣看待上帝的作為。
很多時候,我們打工都會去想那些是「福」,那些是「害」。不要忘記,我們打工前大多是一早議好價的,甘心情願就不算是害了。
然而,主觀的願望終會有客觀的限制,到雅各真的捱不到的時候,他仍然講到:「然而,神不容他害我。」但是,創世記的作者在第24節明顯地給雅各的信心做了一個註腳。特別對打工仔而言,更是一種信心的憑據:「你要小心,不可對雅各說好說歹。」
上帝報夢給拉班,叫他不要加害於雅各。或許,在職場,我們原本已經死了多次,可能上帝就在我們的老板身上做了一些手腳,來保護我們。
打工久了,我發現自己也需要雅各這一份信心!你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