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5月 03, 2007

李思敬:我們對猶大理解有誤

/麥世賢

【時代論壇訊】由靈風基金、浸大校牧處、播道會港福堂及基督徒學生福音團契合辦「猶大的福音」講座,已於四月三十日晚假播道會港福堂舉行,由剛從加拿大回港的李思敬博士主講,約有四百人出席。

李思敬指出,《猶大福音》只不過反映了諾底主義的異端信仰,而普遍信徒向來認為新約判斷猶大是個罪人,現在《猶大福音》為猶大翻案,所以信徒會覺得刺激。但李思敬嚴正指出,我們對新約講述的猶大理解有誤。

李思敬帶領會眾一次過細閱新約所有關於猶大的經文,重新認識猶大。

太十:1-5、可三:13、路六:12均記敘了耶穌揀選十二個人跟從祂。耶穌是有意識的、經過祈禱才揀選十二人,包括賣主的猶大,可見那並非意外包含猶大在當中。

約十二提到猶大說:「為甚麼不拿這香油膏去賣三百塊銀子來分給窮人呢?」李思敬指,受約翰福音影響,我們以為批評女人膏耶穌的行為,只有猶大一人,事實上,其他福音書卻指出其他門徒也有批評,太廿六提到一個女人帶來一隻玉瓶,以香油膏倒在耶穌頭上。門徒看見就批評她,認為是浪費,倒不如賣錢來救濟窮人。可十四指「有些在座的人很不高興」,彼此議論起來。李思敬指其實不止猶大,其他門徒都不及格,他們看其他事大於救恩。

李思敬指,耶穌在最後晚餐前,為十二個門徒洗腳,祂知道猶大要賣他,但也為他洗腳,「耶穌沒有因為猶大要賣祂,就跟他說:我不洗你的腳,你與我沒份。耶穌並沒有排除猶大在外。」

在最後晚餐時,耶穌說:「我告訴你們,你們當中有一個人要出賣我。」門徒的反應非常奇怪──他們非常憂愁,一個一個地問他:「主啊,不是我吧?」,李思敬說:「正常人的反應應該這樣對主說:『冇咁既事!你壓力大罷了』或者說:『是誰?』,但門徒卻問:『是我嗎?』,這反映門徒心虛,其實每個門徒都有賣主的可能。耶穌釘十架時,沒有一個門徒在那裡,沒一個忠於主。」李思敬指出,其實門徒並沒興趣找出誰要賣主,他們的焦點不在此。至於耶穌的目的不是揭露猶大,而是提醒和警告他。

「《猶大福音》指耶穌要透過猶大出賣祂,才能夠脫離屬世的驅體,回到天父那裡,這是謊謬的!」李思敬說,在捉拿耶穌的時候,猶大可能並無跟祂親嘴作為賣主的記號,路廿二:47記載:「說話之間來了許多人、那十二個門徒裡名叫猶大的、走在前頭、就近耶穌、要與他親嘴。耶穌對他說、猶大、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麼。」約十八:1則記載:「他們回答說、找拿撒勒人耶穌。耶穌說、我就是。賣他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裡。耶穌一說我就是、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。」李思敬認為,猶大只站在一旁,甚麼也沒做過,相反,《猶大福音》卻指若沒有猶大,耶穌就死不了;這是不對的,因為捉拿主的人根本不必靠猶大親嘴來認出耶穌。

另外,李思敬又提到,使徒行傳記載,耶穌死後,門徒補選馬提亞填補猶大的空缺,但往後的經文,已沒再提這個人,暗示後來傳道的重任,不是那十二個門徒,乃是上帝後來揀選的、可能比猶大更差的保羅。

李思敬認為細心重看有關猶大的經文後,可以得出以下結論:耶穌選猶大成為十二使徒,是經過祈禱,並非意外,祂明知道門徒都有賣主的想法,但仍為他們洗腳,仍為他們而死。耶穌告誡猶大,提醒他,但猶大卻拒絕,吊頸死了。

另外,提到猶大賣主是否不得救,或如何看一個人是否得救的問題時,李思敬指出,在神學討論上,有三個可能去解釋:一、上帝預定了有人得救、不得救,這傳統教會接受的說法;二、有限救贖論,即耶穌沒有為拒絕祂的人死,只為接受祂的人而死,所以祂的救恩沒有浪費;三、普世得救論,不願一人沉淪,接受耶穌與否都得救。

李思敬指出神學家巴特的看法,巴特拒絕接受以上的看法,卻提出兩個見解:

一、當我們去傳福音時,我們不會先祈禱,要看清楚那未信的人是否得救,也去傳福音給他,我們不需要,也不應這樣考慮。李思敬說:「我們在宣講福音時,不是看以上三種可能性,乃是相信他會蒙主憐憫,有扭轉過來的機會。」

二、要接受我們不知道最後那個未信的人得救與否。我們了解有限,不能揣測,不能坐在上帝的座位上判斷。

李思敬認為用邏輯思考這個問題,就要停在此,因為邏輯思考最終只會得出兩個結論:有限救贖論或普世得救論。而在聖經的教導之外,要停下來,看到可能性,就算好像猶大那樣,一來有福音傳給他,上帝一樣會改變保羅。」

最後,他這樣回應《猶大福音》:「不必為猶大文過飾非,幼稚地扭曲歷史。四福音對猶大的記述真實得多……今日面對自己、身邊的人,無論幾絕望、無可能,福音也沒排斥在上帝恩典之外,因能敬虔地說:我只知道這麼多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