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華僑報】暫停置業投資居留計劃於昨日生效,市民普遍認同和支持這一舉措。但亦有地產業界人士對此表示憂慮和質疑。
坊間亦有意見認為,政府早應在兩三個月前就採取此舉措,亦由此顯示政府決策反應緩慢,對社情民意和市場狀況掌握的敏度較低。亦有意見指出,政府實有必要提升其管治能力,尤其在日趨複雜的澳門新發展時期,政府決策應要掌握主動。
至於在貿促局,據了解昨日仍有人去查詢置業投資移民的申請,但新措施生效後,當局於昨日已不再接受相關申請。
政府以《特區公報》第十四期第一組「副刊」(四月三日出版)形式,刊登有關中止置業投資居留申請的第七/二00七號行政法規。不過,此中止舉措並不適用如下三種情況:(一)已取得居留許可的續期;(二)已獲給予居留許可的利害關係人所提出的、請求將居留許可惠及其家團成員的申請;(三)本行政法規生效前已向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提出的申請。另外,即使尚未被正式接納申請,但已安排在輪候提交申請的名單內,且在貿促局已就此作出登記的申請,亦視為已提出申請。
行政長官何厚鏵於前天在立法會宣佈,政府決定在四日暫停置業投資居留計劃。消息來得突然。然而,從特區公報所刊的行政法規內容則顯示,政府早在三月三十日就制訂比行政法規。據悉,行政會亦在上星期就此進行了討論。不過,特首則選擇在前天的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宣佈。換言之,政府就暫停置業投資居留計劃決定的消息,保密了四天時間才公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