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1月 19, 2007

< 過份 >

「不要行義過分,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,何必自取敗亡呢。不要行惡過分,也不要為人愚昧,何必不到期而死呢。你持守這個為美,那個也不要鬆手,因為敬畏 神的人、必從這兩樣出來。」
—傳七16-18



這是一段很有趣的經文,有趣的地方不是一些解經家在鑽空子後得出摸棱兩可的答案,而是傳道者在他做人處世經驗過後的深沉反省。《傳道書》從來不是在象牙塔裡面的神學思考,它是一本活生生的生活體驗。在傳七16-18,我們可以看到傳道者比任何人更明白「好心做壞事」的道理。

或許傳道者明白到自己曾經太有愛心、太講公義、太有要求的情況下,根本就是「懶醒」的表現。他的感嘆是「何必自取敗亡?」

相信大家都記得耶穌初出道不久,衪曾醫好一個長大痳瘋的(可一40-45)。耶穌嚴嚴的囑咐他甚麼話都不可告訴人,誰知那人出去倒說許多的話,把這件事傳揚開了,叫耶穌以後不得再明明的進城,只好在外邊曠野地方工作。「見證主」本無不可,可惜一時的興奮,卻攔阻了主的工作。這個痳瘋病人是好心,不過卻做了壞事。

基督徒行善要份外小心,同樣作為罪人也要份外謹慎。傳道者不是問基督徒應不應犯罪的問題,因為基督徒是不應犯罪的,但是基督徒仍會犯罪的:「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。」傳道者問的是:「當基督徒會作惡的時候,如何自處?」的問題。

基督徒是會行惡的,傳道者比任何人更現實看人性,不過,他的意見卻是出奇的到地:「不要過份﹗」電影《功夫》有一幕我是非常深刻的。就是當殺手天線和地線追殺腿、棍、拳三絕時,小龍女一句:「放條生路行不行﹖」

在職場,我最怕就是見到那些趕盡殺絕的人,然而,這些奉市場經濟為本的基督徒,可要謹記人存於世,不是要像彼得只想著「得魚」,也要用「得人」的眼光去做事。我認為「放條生路」就是「得人」的別解。

然而,傳道者最精彩的解讀是:「你持守這個(不要行義過份)為美,那個(不要行惡過份)也不鬆手;因為敬畏上帝的人,必從這兩樣出來。」傳道者不像一般傳道人只講追求聖潔、不要犯罪的大道理。相反,傳道者是很清楚一個同時作為基督徒,也是一個罪人的人,他必會從這種矛盾中成長。對傳道者來說,一個成熟的指標,就是如何拿捏這份「不可過份」的平衡。


思想問題
你是容易「過份」的人嗎?是環境使然,抑或是自己的好勝?若果你曾「好心做壞事」、「行惡過份」,有甚麼是可以補救的呢?



16/01/2007 [陳榆]